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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南宫28下载体育活动

发布日期:2024-12-12  浏览次数:

  1982年6月,教育部发出《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每天一小时有组织、有领导、有安排的体育活动三项内容:每天坚持做眼保健操和课间操(或早操);每周上好两节体育课;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安排一次课外体育活动。同时,要保证学生课间十分钟到室外休息或活动。

  1991年5月和1992年2月,国家教委分别颁发了中、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办法》以体育课成绩、《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生在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的表现作为评定标准,规定体育不合格的学生不得评为“三好学生”,中学生学段评定不合格者只发肄业证,并不得于毕业当年报考高一级学校。

  1993年,在广东省湛江市举办的“湛江体育之春”活动中,中国教育学会体育研究会的专家介绍了“快乐体育”的教育思想,湛江乃至广东省的一些学校开始进行“快乐体育园地”的器材建设尝试。1994年,湖南省岳池县召开的“全国农村学校体育现场会”上,展示了一批趣味性体育器材,从此,“快乐体育园地”成为全国中小学体育的一道靓丽风景。

  为弥补学生每天体育活动的不足,辽宁、河北等省的一些学校改革了课间操,开展了大课间体育活动。1996年教育部在辽宁省宽甸召开的全国农村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上介绍了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的经验,于是,大课间体育活动在全国陆续得到开展。1999年,教育部在辽宁省鞍山、营口、大连举行了“全国中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现场观摩研讨会”。2002年,教育部又在辽宁省营口市和河北省唐山市举办“中小学体育教学研讨会和大课间体育活动现场研讨会”,极大地推动了大课间体体育活动的开展。

  2001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通知》,要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每天下午课后时间开展不少于一小时的文体活动,推广中小学生“体育、艺术2 + 1项目”,努力使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具有一项艺术特长,开发、推广一批符合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深受学生喜爱的集体竞赛项目。全国已建成18个典型“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验区”, 31个省、区、市也都建立了省级“示范区”,规划到2010年,使全国在校中小学生经常参加文体活动的总人数达到1.8亿。

  为充分发挥广播体操的锻炼价值,培养学生的集体观念、组织性、纪律性,教育部针对中小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1998年颁发了第一套,2002年颁发了第二套,2008年颁发了第三套。广播操的动作适应不同年龄学生身体、心理发展规律,注重承受运动负荷规律,符合有氧代谢的特点,有利于学生养成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适合在学校开展。

  2005年8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落实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工作的意见》,针对一些地区、学校未能真正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的问题,《意见》提出“凡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一小时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应排入课表”“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等 要求。对此作出批示:“此件很好,要狠抓落实,并加强督查。”

  2006年12月20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在全国大、中、小学中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热潮,形成全员参与的群众性体育锻炼的良好风气。阳光体育运动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用3年时间,使85%以上的学校能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南宫28入口使85%以上的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掌握至少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南宫28入口对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奖章”。

  2007年4月4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印发了重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并每两年组织一次检查,公布检查结果。《标准》从身体形态、机能、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标准》的实施,对贯彻中央7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科学评价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将起到重要作用。

标签: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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