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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近日,岳阳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印发《岳阳市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同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落实中央、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的部署要求,对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全面进行规范,着力凝聚监督合力,推动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办法》共6章17条,明确并细化了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4类工作机制及具体措施办法。
一、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办法》明确,市纪委监委与市财政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商会,研究安排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强化日常联系协调,指定专门机构做好沟通联络、会议承办、督促落实议定事项等工作。市纪委监委和市财政局及时互相提供有关情况,就有关财会监督重大事项开展会商。双方根据财会监督工作需要,派员参加或列席对方有关会议,相互了解情况,深化交流沟通;完善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方面贯通协同机制。
二、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办法》明确,在开展财会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党员、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应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同时就移送时限、移送方式进行了明确细化。市财政局在得出结论性意见并履行报批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纪委监委以书面形式移送,对需紧急处置的,第一时间商市纪委监委先行移送或书面通报相关情况。强化线索处置,纪检监察机关对贯彻落实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的,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处置。
三、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办法》明确,市纪委监委和市财政局相互通报年度监督任务及工作计划,对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重大财政政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纠治“”等5个方面的事项开展联合监督。市财政局配合市纪委监委了解情况、查阅材料,及时提供相关数据、信息及专业意见。市纪委监委推动财政、审计、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开展协助查证、查询信息、调取资料等协作配合事项,并有计划地组织联合办班、互派授课、共同研讨、互派参与监督工作、交叉挂职等多种形式,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工作。
四、建立成果共享机制。《办法》从“加强联合惩戒、深化系统治理、严格责任追究、开展警示教育、加强以案促改”等5个方面明确如何用好财会监督成果。市纪委监委和市财政局综合运用信用记录、警示告诫、行政处罚、公开曝光等措施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针对监督发现和查办案件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共同查找监督对象管党治党、治理管理等方面的短板漏洞,督促建章立制、深化改革、系统治理。市财政局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人员,以及财会监督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不力或屡查屡犯的,移送市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定期对财会领域的问题线索查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掌握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情况,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纪委监委将财会监督移送问题线索查处的案件纳入警示教育内容。针对财会监督反映的普遍性、系统性、典型性问题,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税务局等协同开展专项监督、专项整治、南宫28平台专项巡察,通过推动建章立制,加强以案促改促建促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