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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后,云南省财政厅高度重视,结合“清廉云南”建设部署要求,采取对内严格自控、对外主动监督、内外协调联动的方式,加强会计管理,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一、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构建闭环责任链条。制定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基本指引,在全国率先印发操作指南,首创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地评价和会计基础评价两项指标,南宫28APP突出工作重点,对58家单位开展实地评价,每年选取5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实地审核工作,指导单位规范化编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查找自身管理缺陷,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梳理100余项重要评价指标,帮助楚雄州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信息化动态监管机制,探索将内部控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第一道防火墙”。通过扎实推进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形成政府推动,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动,省、州市、县、乡四级同步实施,覆盖2万余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格局。
二、强化外部会计行业管理。严把行业执业入门关,将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结果在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门户网站公布,对参加政府招投标项目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查,属于执业过程中有劣迹行为的,提醒招标方予以关注,强化会计信息检查结果运用。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检查处理结果通过“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等信用监管系统向社会公布并录入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档案,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在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门户网站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情况,在《云南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会刊发布执业质量检查通告和持续刊登警示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引导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要求,勤勉尽责,规范执业。
三、深化内外协作合力监督。省财政厅与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审计厅、财政部云南监管局等11个部门联合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对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执业质量等方面的监督力度,有效形成监管合力。依法依规查处省科技厅和省审计厅移交执业质量有重大问题的3家会计师事务所,与省市场监管局和省税务局联合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清理整顿122家会计师事务所,与省委网信办联合开展“网络售卖审计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清理整顿1家中介机构,与省税务局和省人社厅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清理整顿327名执业注册会计师。通过建立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和实施联合整治,进一步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有效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效能。